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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近期开展的全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联合检查行动中,130家用人单位被抽查,违反《劳动法》情况较严重的17家企业收到了《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其中,8家企业没有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6家企业超时加班和没有按规定计付加班费,3家企业存在拖欠员工工资行为。
据悉,8月中旬,由市劳动局牵头,会同市社保局、市监察局等10个成员单位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深入各镇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抽查行动。联合检查组重点抽查用人单位130家,涉及劳动者4.2万人。
检查中发现,8家企业没有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涉及劳动者780人;6家企业超时加班和没有按规定计付加班费;3家企业存在拖欠员工工资;检查组成员对违反《劳动法》情况较严重的17家企业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认真整改,并进行重点跟踪监督;对14家未能提供有关用工资料的企业发出《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内提供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方面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