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东莞社会>正文
银行代发工资 系统故障工资突涨3倍
2007年12月21日 00:00  来源:东莞日报
页面功能 【字体: 】【关闭

  本报讯 一个月850元的工资变成了2550元,工资突涨3倍!19日下午,市区银丰花园酒店的一位员工在银行ATM机上取钱时突然发现自己的工资涨了。消息传开后,该酒店部分员工从下午3时开始,陆续到银行取钱。代发工资的中信银行察觉后,当晚即赶到酒店,追回多发的钱款,目前,该酒店一名员工取出钱后失踪。

 

  酒店:有的员工多发了近2万元

  该酒店的一位职员告诉记者,最初发现多发工资的是酒店康乐部的员工。从当天下午3时开始,酒店得知此消息的员工就开始到银行排队取钱,一般都是多发了2到3个月的工资,也有些员工竟多发了近2万元,酒店后勤部门的员工没有发现工资异常因而没有人取款。

  这名职员说,自己一个月的工资850元,在得知消息后,当天下午3时49分跑到银行取出了2500元。但到当天晚上6时多,银行有人赶到酒店,拿着取款单,要求退回多发的工资。

  该酒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职员告诉记者,酒店康乐部一位姓唐的员工没有还钱,他宿舍的私人物品已全部搬走,人也失踪没办法联系到了。

  银行:系统出了问题

  记者了解到,银丰花园酒店员工们的工资是由中信银行代发的,一般是在每月20日左右发放。中信银行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多发放了2至3个月的工资,总共大约6万多元,钱款已经基本追回。

  该负责人称,导致这次多发工资的原因是银行系统出现问题,目前正在查找。而对于发放工资的具体操作流程及导致出现错误的原因,该负责人没有透露。

  律师:属不当得利应退回

  银行多发工资能否要求对方退还?为此,记者采访了广东凡立律师事务所的袁云富律师,袁律师认为错发工资银行有错,但对方属于不当得利,应予以退还。

  袁律师称,“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因此,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其所取得的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受损失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取得利益的一方返还其不当得到的利益。银行错发了工资,多给了对方钱,对方获取的钱属不当得利,作为不当得利方应予以退还。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退还。

编辑: 周旭娇
收藏本文 打印本文
已有 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昵称:  
延伸阅读
南城一对情侣公园内散步被劫杀 (2009-01-07 16:01)
理工学院学生研发“打击索马里海盗”游戏风靡全国 (2009-01-07 15:59)
饮酒过量男子火锅店内死亡 陪酒者也要负责 (2009-01-07 08:36)
凤岗惊现15张同号“钞票” 编号“HD90268566” (2009-01-07 08:25)
坏! 劣质肉煮成飘香卤肉 (2009-01-07 08:02)
预警年年报 中毒仍频发 四季豆中毒发生多 (2009-01-07 08:01)
更多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广告服务联系方式友情链接意见建议版权声明招聘信息投稿信箱
Copyright©Dongguan Daily, All Rights Reserved
所有内容为东莞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ICP证号:粤ICP备05041375
东莞日报社 设计维护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