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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幸福指数”成为我国学术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对于幸福的定义,一直众说纷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有保障的生活一定是支撑幸福的基础。
2008年,很多新莞人都说,现在好了,就算用工单位不帮我们办医保,我们在家乡也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住院所产生的费用、部分的门诊大病及特殊慢性病费用,国家将承担55%。一本医疗卡在手,似乎让新莞人生活得底气更足了,也更幸福了。
可是,相应的问题也产生了。笔者因家人生病回湖北陪护,亲眼目睹一名急性阑尾炎患者为了能报销药费赶回湖北做手术的事情,医生说再晚到一小时阑尾化脓穿孔,患者就将有生命危险。听说急性阑尾炎是一种很疼痛的急病,从东莞到湖北一路舟车劳顿,患者吃了多少苦头?还好动手术后病情得到了稳定。提起如今可以报销部分医药费,他脸上满是憨厚的笑容,似乎很满足。闲聊之下得知他四十五岁,妻子在家务农,上有二老,下有一双儿女,都还在读书。背井离乡在外工作的人谁不是为了自己生活得好些,家人生活得好些?如果他在回乡途中遭遇意外,家人的生活一定会陷入困境。
笔者要来他的绿色封皮医疗本研究了一番,其中一页很清楚地写着首次就诊医院必须是当地社区医院。我相信,当初制定这样的政策一定有某种考量,或许是为了保护地方经济,或许是为了简化结算,可是恰恰就忽略了患者的利益,忽略了有时候病情是十万火急,根本都耽误不得的。
我想,像这位急性阑尾炎患者一样敢冒险回乡的,应该不会太多,大多数新莞人可能还是选择在莞就医,人命要紧,医药费实在报不了就报不了吧。这样一来,他们办的医疗本可能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了。
要是你在东莞办的医保就好了,我说。“那也不行啊,我一个人在东莞,做手术没家里人照顾也不是个事啊,如果不是急病,我还是会回来做手术的”。想想,他说的也是实情。看来,只能寄希望于相关部门出于更周到的考量,尽快出台对策,利用发达的互联网资源,推出持卡人异地就医方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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