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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13年后 为争亲子上法庭
2008年07月17日 09:12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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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男朋友阿明(文中人物皆为化名)分手后,阿芳未婚先孕生下儿子,却再也找不到同住在虎门的阿明了。13年后,阿芳在公园门口意外遇到阿明,却又因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打起了官司。日前,在法院的调解下,这场抚养权官司以化解告终。

漫画/苏连娇

  未婚生子 孩子他爹不见了

  1994年,阿芳在虎门打工时与本地青年阿明相识。二人一见钟情,不久就发生了性关系。但两人经常为小事争吵,短暂恋爱后便分手了。东莞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介绍说,分手后阿芳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她才知道自己已怀孕。次年,阿芳生下了儿子星仔。由于阿明与阿芳交往时使用的是别名,因此阿芳一直无法与孩子生父取得联系,更不知阿明身处何方。从1995年以来,阿芳一直背井离乡,独自带着儿子在虎门生活,靠微薄的工资抚养儿子,至今未婚。

  DNA鉴定后 他要争抚养权

  今年“五一”,阿芳带着星仔来到虎门公园散心。在公园门口,她见到不远处有一个熟悉的男子背影。阿芳上前辨认,发现该男子竟是失散了13年的阿明。阿芳向阿明哭诉分手后自己如何含辛茹苦生养儿子的事,要求阿明与儿子相认,共同抚养。但是阿明并不相信阿芳,不承认星仔是亲生骨肉、且以自己已与他人成立家庭为由,拒绝了阿芳的要求。在阿芳的坚持下,阿明终于答应与阿芳做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证实,星仔确是两人的亲生骨肉。

  拿到鉴定结果后,阿明不但爽快地认了儿子,而且还要求由自己来抚养星仔。但阿芳不肯退让,双方为了争夺抚养权对簿公堂。日前,在东莞市法院虎门法庭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星仔继续跟随阿芳生活,由阿明每月负担抚养费500元至星仔满18岁。

  ■孩子寻父 一波三折

  一波:她未婚生子后,竟与孩子生父失散

  一折:13年后公园偶遇,他不认自己的孩子

  二折:做亲子鉴定证实血缘后,他抢着要养孩子

  三折:两人为争抚养权闹上法庭

  结局:双方和解,她继续抚养孩子,他负担抚养费

  (记者 李月刚 通讯员 谢锐勤)

编辑: 周旭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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