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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开始 申请时间截至本月31日
2008年09月18日 08:01  来源:东莞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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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当教师,就必须获取教师资格认定。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广东省2008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工作12月进行,申请时间截至本月31日。

  申请者必须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补修以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等。

  如果你是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正式教师,但未经资格认定的;或者是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或者是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都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不同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必须具备不同层次的学历条件。

  申请者全部都要经过体检,体检单位为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如果有传染病,或者有精神病史,都不能视为合格。

  在广州、深圳、珠海从事教师职业,普通话测试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广东省内其他地区的在职在编正式教师,则要求较低,只需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即可。(记者 蔡嘉莉)

编辑: 周旭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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