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伍江 通讯员 莞萱萱)10月11日下午,东莞市公安局召开东莞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新政(即“两个5年”入户)有关事项。
据悉,从10月15日起,东莞将正式实施入户新政。只要同时符合持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在东莞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两项条件,即可申请入户东莞。此外,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一起随迁。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市人口增长13万,是2017年全年人口增长的1.3倍。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出台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既是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也是我市取消积分制度人才入户后对现有入户政策的一个补充,有助于改善目前我市人口倒挂问题,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预计本月底前可通过“粤省事”申请,为群众办理提供更大的便利。同时,从下周起,广大群众可在“东莞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提交业务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群众在预约的时间前往相应的公安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即可。
那么,新政实施后,大家应该如何申办入户手续?办理中需注意哪些事项?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划重点。
1.如何申请?
有自有房产:在我市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的申请人,须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
无自有房产:无自有房产的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
2.户口将迁入哪里?
在我市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的申请人,户口将迁至自有房产。
无自有房产的申请人,户口将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可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将户口迁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3.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两个5年”入户的材料比较简单,所需材料均为最基本的证件证明材料。而申请人“居住年限”和“参保年限”的核查均通过部门内部信息共享的方式进行,最大限度缩减申请所需的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明材料:
(1)个人迁入:只需要提供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注:如果申请人属养老保险在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参保的省直属企业员工,则还需要提供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打印的《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
(2)配偶随迁:除提供申请人个人所需材料外,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未成年子女随迁:除提供申请人个人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同一家庭户内,且申请人或其配偶为户主的,可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如随迁子女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如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的,须提供子女抚养权归属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书》)。
②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
(1) 迁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2)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或已盖单位公章的扉页复印件;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入户工作所在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集体户,免提供本项依据材料。
4.如何查询是否符合条件?
群众在申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前,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前查询自己在莞居住时限和缴纳社保时限:
①查询在莞居住时限: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居住地镇街各警务区查询;
②查询缴纳社保时限:通过手机微信查找关注“东莞社保”公众号,实名认证登陆后,在“个人查询”栏目中的“参保险种”项目下,即可查询到个人的养老险种参保状态及参保月份。
提醒: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取消入户资格
在受理入户申请过程中,对于申请人提供的可疑证件、证明材料,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且核查时间不纳入审批时限内。
对核实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经查实公安机关将取消申请人入户资格,注销申请人及随迁人的户口,已申请在我市的户口还将被退回原户口迁出地,且我市5年内不接受申请人及随迁人入户申请,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同时,我局还将定期把户籍迁入人员相关信息通报给辖区卫生计生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和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