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 拟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
东莞时间网
2020-06-14 09:14:52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 证监会近日就修订《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修改证券公司主要股东定义,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等。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其实施规定参考国内外金融监管经验,结合证券公司股权日渐分散的趋势,将证券公司主要股东从“持有证券公司2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者持有5%以上股权的第一大股东”调整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同时,适当降低证券公司主要股东资质要求。取消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将主要股东净资产从不低于2亿元调整为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再要求主要股东具备相匹配的金融业务经验;不再要求主要股东为行业龙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