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 促提升”报道⑧|东莞组织在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i东莞 2021-08-13 12:54:15

为推动在莞少数民族群众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以来,东莞市委统战部扎实开展《条例》宣传,并努力搭建平台和载体,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学深悟透《条例》,进一步巩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在近期召开全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上,我市组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专题学习了《条例》。其间,多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分享交流了学习心得。大家表示,将认真学习《条例》,并以此为契机,增强“三爱”教育,坚定“感党恩 听党话 跟党走”的信心,坚定不移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东莞民族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同时,市委统战部认真指导我市少数民族外来人口较多的镇街强化《条例》的宣传,积极引导礼拜点教职人员、拉面店经营者等少数民族群众做好《条例》的学习。

此外,今年以来市委统战部还将学习宣传《条例》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少数民族群众为主要对象,把学习《条例》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多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东莞将努力搭建平台载体,努力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深入学习《条例》,让大家更加自觉地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我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大的支撑。

【统战知识知多D】

如何做好民族领域统一战线工作?

《条例》第五章对民族领域统一战线工作做了明确要求。

其中,《条例》第五章第二十条提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一条提到,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全面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支持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

《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二条提到,全面深入持久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二条提到,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二条提到,防范和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文字:伍江 通讯员:李熙铮

编辑:李世英

编辑:梁毅博